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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4月15日在交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1次会议上

  交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小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2016年以来,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十中、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县转型发展蹚出一条新路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以检察担当保障平安法治交城

  交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答卷”。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坚持同出击的方针,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出台了9项工作制度,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全面开展。办理涉黑恶案件1166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24人,恶势力案件1042全部提起公诉,其中9件已作出生效判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提前介入7次追捕3人。坚持“打伞破网”,共移送案件线索36条,办案中发现行业治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7件,相关部门已全部整改。监督和纠正涉黑恶财产刑执行违法4件2016以来,我院办理了包括吕梁市近年来第一起黑社会案件方山县张志雄等26人涉黑案、山西省公布的第一批涉恶案件之一的柰林村杜永忠等人的恶势力团伙案以及文水县闫吉根等24人涉黑案等多个影响力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人民群众以更切实的幸福感进入全面小康。

  贡献打赢三大攻坚战“检察力量”。为金融安全护航。共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745,涉及金额2.84余亿元;办理利用网络电信诈骗类犯罪30件55人,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3件31人。四达会馆、金汇通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等多个在县域影响较大、涉及人数较多的非吸案件的办理,有效维护交城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为精准脱贫助力。五年来,我院干警“一对一”精准帮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帮扶村组织活动场所、卫生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文化广场及道路进行新建和修缮。认真探索在脱贫攻坚中实施国家司法救助新路径,共司法救助32人37万元,解决了被救助人的现实困难,有效防止因案致贫。为生态环保添彩。积极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办理破坏和污染环境类案件22件38人。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战”“煤矸石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环境污染治理中仍存在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治污染企业上百户,有效维护了环境公共利益。

  展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检察作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共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06件184人,在坚守法律底线和司法原则的同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对3件涉民企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对5名涉民营企业人员作不起诉处理,为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卸下“包袱”。积极开展保护民企财产权、知识产权等6个专项行动开展涉民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和申诉“积案”专项清理,让民营企业“轻装前行”。在服务民企“十个一”专项行动中办理的一起骗取贷款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设立驻工商联检察工作室,召开服务民企检察开放日2次,深入企业调研3次,与县中小企业局联合进行法律专题讲座,为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通识性检察意见。

  践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使命”。“十三五”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我院不断优化检察管理运行机制。顺应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人员转隶工作将近50万元的职务犯罪侦查设备移交监委;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定岗和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健全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内设机构调整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五个部门。顺应诉讼体制改革,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按照“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辅助人员+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办案组并设置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特色办案组为提高诉讼效率,自2019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办理案件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程序209件317人,适用率为83.8%。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241件,检察长直接办案5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11案,用实际行动将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体系建设落地生根。

  二、积极传递司法温度,以检察担当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提升更高质量检察产品。以降低“案-件比”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案-件比”由1.49降低到1.09,位居全市第一方阵,大大减少了群众诉累,“三延二退”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实实在在把司法为民落到办案的每个环节。2020年疫情当下,开通了检察“三远一网”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助力司法机关远程办案240余次,保障律师会见40余次,实现了“非接触”办案,提升了办案效率。

  提供更高水平检察服务办人民所需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逐步规范化,共接待来访群众530人次,打造司法为民服务品牌。持续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制度,最大限度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五年来,共答复310件群众来访案件,答复率100%。聚焦“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受理县政法委人大交办案件12件。建立了标准化听证室,组织公开听证9次,听民意、解民忧,以公开赢公信。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育科技局建立“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共15名干警担任全县17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讲座30余场,涉及学生2万余人。建立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规范“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模式对6名涉案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对一起20年前的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首次发出从业禁止令,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

  创新更多形式检察宣传。成立了新媒体工作室,借力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386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1200人,阅读数14万次以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扫黑除恶、禁毒、民法典、非法集资、“12·4”宪法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44次,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以检察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五年来,共批准逮捕580820不批准逮捕189269向法院提起公诉8321264人,共作不起诉4376强化侦查监督,发挥驻公安检察工作室实质作用,依法监督立案9件,追捕48人,纠正漏罪漏犯34件37人。强化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02件。构建以抗诉为重点的审判监督格局,针对程序违法、定罪不当等问题,抗诉3456人,发回重审14件21人,改判20件35人。强化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56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罪犯监管违法204件,均被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采纳。监督财产刑执行违法113件,监督强制医疗1件1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48件48人,充分尊重和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3其中提请抗诉5件,再审2件。办理对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10件,提出检察建议110件。办理对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8件,提出检察建议66件,所提的检察建议法院均已采纳并回复。在县法院设立了“支持起诉岗”,共支持起诉53件,终结审查2件。办理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件,息诉9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入贯彻交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4+1”和“等外”领域案件齐头推进。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逐步构建公共利益保护大格局。积极稳妥办理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了国有文物保护案、行政机关不依法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案多个全市首例公益诉讼案。新307国道沿线非法占地和煤矸石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肯定。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等“等外”领域案件扎实推进,推动了社会治理中突出问题的解决,维护了更广泛的公共利益。2020年办理的全市首例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省首例督促赡养人将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纳入赡养协议的案件。

  做强职务犯罪检察。树立转隶就是转机的理念,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继续强化与县监委的措施转换、提前介入等协作配合机制,在监督与办案中找准定位,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品质,转隶后共办理职务犯罪15件21人办理了汾阳市副市长王某等人受贿、行贿窝案,岚县政法委原书记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离石区坪头乡原党委书记王某受贿、玩忽职守案,交城县城建局原副科级干部古某受贿、诈骗案等,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初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相关职务犯罪15件15人,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四、从严加强队伍建设,以检察担当夯实过硬履职本领

  坚持政治铸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8项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每季度分析研判并向县委和上级院报告。以“四大活动”为抓手,精心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队伍突出问题整顿和“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整治等专项活动。

  加强机关党建。这五年,完成了党建长廊、党员活动室和院荣誉室建设着力提升我院党建温度和亮度。严格规范支部“三会一课”,制定完善了23项党建制度并汇编成册;开展了主题党日、道德讲堂、演讲比赛、“五四”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支部活动。以“五好党支部”为基础,积极打造学习型支部建设,利用集中学习、“中检网院“检答网”“学习强国”、聘请法学专家授课和参加上级院培训等方式提高干警素能。

  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开展警示教育19次,廉政谈话237人次,提醒谈话18人次。坚持执行“三个规定”,严格办案纪律,按规定填报过问事项5次,筑牢公正司法的防火墙。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依照案件质量评查流程对59件案件质量“把脉”,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司法公正。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765条,法律文书750份,重要案件信息17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报告,主动接受县人大监督,优化法律监督环境。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130余人次参加“同舟共济 检护明天”“服务六稳六保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等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公开听证会9次,加强代表委员联络机制。

  回顾过去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检察工作:一是把好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二是抓好主业,始终坚持立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做好司法办案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管好队伍,始终坚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四是与时俱进,始终坚持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打造工作亮点,争创一流业绩。

  各位代表,过去的年,检察工作实现了全面发展和进步,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全院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表彰14次、个人表彰55人次,其中省级表彰4人次,市级表彰7人次,4名干警荣立三等功,3名干警理论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我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五个好”机关党组织,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档案工作省一级标准”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与发展大局需求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立足检察职能提供的服务还不够精准;与法治建设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与承担的职责使命相比,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认真解决

  今后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描绘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宏伟蓝图之年,面对检察事业的新征程、新任务,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体要求,以“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基本布局,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更加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自觉担当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县“十四五”期间转型引领蹚出新路、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实施“四创战略”,打造“四张名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保障。

  第一,持续稳进,切实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主动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犯罪,促进防范化解影响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种风险。强化监督办案,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用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加大惩治涉医犯罪力度,坚决维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从严惩治危害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等犯罪,加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防治力度。全面推开赡养类公益诉讼,推动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落地。继续加大服务民企力度,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做好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实刑的后续工作。主动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二,狠抓落实,切实增强融入法治交城建设的法治自觉。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深化“三零”创建成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力度。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将《民法典》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推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落实。促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环节律师辩护全覆盖。促进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助力我县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全面推开“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持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开听证成为生动的法治课堂。

  第三,努力提升,切实增强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从基本、基础和常规做起,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业务管理体系。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充分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办案中。抓实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面整治顽瘴痼疾,促进检察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自1931年在红都瑞金创立人民检察制度90年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始终是检察机关不变的初心和使命。新阶段、新征程,我们将一如既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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