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交城县委和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交城县人民检察院是山西省县级人民检察院中历史最为悠久的县院之一,1978年12月,交城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党组成员职数为6人,现任检察长冯小军 ,负责主持全院工作;副检察长3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梁建明、胡明生、侯莎莎);政治部主任郭强,分管综合部门工作;检委会专职委员赵恒强;党组成员2人,(雷强,卞宝良)。
本院按照内设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进行整合,
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室、政治部(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本院实有在编人员38人,其中核定政法编制28人;事业编5人,工勤编2人,书记员6人。政法编制人员中,现有员额检察官14人,检察官助理7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司法警察2人。辅警13人,政府购买人员5人。学历情况为:研究生6人,大学本科20人,大专及大专以下12人。
2013年以来,本院综合考核均列全市前三名,2012年被评为“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被评为“全省机要密码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示范院”称号,2014、2015年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16年被评为“吕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多年被评为“吕梁市文明和谐单位”,20人次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一人荣立个人三等功。连续多年被评为“吕梁市精神文明单位(标兵)”,2020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等。
联系方式: 院办电话 0358—35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