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人,同比下降67.39%;不批准逮捕10人,同比下降23.08%,不批准率为40%。提起公诉92人,同比上升37.31%;不起诉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上升150%,不起诉率5.15%。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逮捕0人,不批准逮捕0人。提起公诉1人,不起诉0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0人,提起公诉1人 。
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件,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违法1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
1至3月份,共接待当事人5件9人,提供咨询6次,针对山西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的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协助劳动部门,积极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
(三)公益诉讼检察
1至3月,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7件,同比减少12.5%;采取诉前程序7件,全部为等外领域。
(四)控告申诉检察
1至3月,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来访2件,都及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