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山西省委联合14家单位印发《关于命名2023-2024年度山西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的通知》,交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荣获山西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誉称号。
为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交城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和夯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为重点,紧紧围绕“打击要狠、保护要稳、预防要密、治理要准”的四字要诀,能动司法,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手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荣获全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为契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在今后工作中,深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责任田”,打造法治教育、帮扶帮教、心理疏导、普法宣传“防火墙”,扎实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发挥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的阵地桥头堡作用,用法律和爱心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