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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护航群众用药安全
时间:2024-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以食为天,病以药为先药事管理对人民群众而言是保障公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和生命健康的必要的和有效的手段;对国家而言保护公民健康是宪法规定的国家责任;对药事组织而言,宏观药事管理为药事组织的微观药事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定标准和程序。


随着,“互联网+药店”模式的快速发展,在线问诊、处方外配、线下送药成为药品销售的主要方式之一。但同时,未诊出方、先药后方、有方不审、替代审方、药不对症等乱象频发,为行业发展埋下隐患。


近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发挥检察职能,走访了数家老牌、有影响的连锁药店发现普遍存在网售、线下出售处方药均通过互联网医院出具处方,整个过程无具体的问诊、咨询、查看检查资料环节,仅是依据客户需求即时开具处方的情形;某药店无执业药师在店也未挂牌告知,店员声称其店销售处方药审方方式是互联网远端审方,但多笔交易显示,处方药已售出但处方仍未审核;另某药店非“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的店员代签审核售出处方药、无药师指导下售出甲类非处方药;另外还普遍存在未按规定贮藏药品的情形,可能会导致特殊药品变质、变形、药效降低等问题。

院认为,处方药是我国严格管控的药品,需在处方医师或执业药师等具有医药专业技能的人员指导下才能用药,该类药品的售卖有着严格的规定擅售卖处方药,影响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存在用药安全隐患,威胁了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目前,我公益诉讼办案组已与相关行政单位交换意见,本案现立案办理中。

网络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加快迭代,网络侵害公益行为呈现出智能化特征,给药事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我院将全面了解网上处方药的销售情况,及时与辖区药品监管部门沟通,督促行政机关对涉案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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