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交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178名社区在矫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教育。
“你们由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并等于你们就没事了、就可以自由散漫。一定要自觉按照社区矫正法进行改造自我,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悔过,加强改造,矫正自身的恶习,认真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武景为全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强调。
在集中教育课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武景还为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详细介绍解读了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职能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结合近两年来在刑事执行检察中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赵某某因屡次违反管理规定在受到两次警告后仍我行我素,最后检察院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强调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严重后果,要求社区矫正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珍惜铁墙外的改造机会,服从监管、遵纪守法,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集中学习教育后,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会加强法律学习,提高守法的自觉性,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远离违法犯罪,争取早日回归融入社会的大家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