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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9  作者:交城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410日在交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交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金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上级人民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检察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坚持政治建检。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检察长讲党课、党组领学、专题研讨等形式,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二是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司法办案一线,压实把方向、管阵地、带队伍的工作责任,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三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干警踊跃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周二、周五党支部“集中学习日”活动,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以红色文化、廉政教育、国家公祭等为主题的6次党日活动,着力提高党员意识,打造有思想、有温度、有色彩、有灵魂的品牌党建。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干警培训力度,以岗位培训、晋升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高学历教育等方式,为干警搭建多样的培训平台,今年又有两名干警研究生毕业,全院研究生学历人数占全院干警比例达18%二是以“三基建设”为抓手,制订了“三手册一目录”,即管理手册、应知应会手册、便民服务手册和基础工作目录,并顺利通过验收。同时完善了《制度汇编》《司改试点文件汇编》。三是坚持典型示范,鼓励干警创先争优, 1人被省妇联评为“省三八红旗手”,1人被吕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1人被评为“优秀选手”,7人被县级表彰。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县委实施的“三书承诺、三表记录、三单签字、三定压实”为内容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四三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建立廉政档案,利用谈话提醒和关爱教育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正面引导,规范干警行为。二是认真落实省市两院“五责”“五谈”工作办法。就“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项会议3次,汇报会2次,专题学习4次,批评教育8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廉政谈话20人次。三是强化执纪问责。查纠整改6个问题,答复处理县纪检委转来的信访案件2件,开展了“纪律条规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我院干警进行闭卷考试。

  高效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一是司法责任制全面实施。科学合理组建了办案组,按照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辅助人员+1名书记员”模式组建9办案组,全面推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工作模式。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入额检察官全部调整到办案一线。明确和规范检察官权力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监督和考评工作。严格执行担任院领导的入额检察官办理案件制度,5名入额院领导全年办案235件。司法责任制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落实。二是配合完成监察体制改革。我院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三部门共转隶17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32%,占在职在岗干警总数的36%,案件线索按规定全部封存移送。三是高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现有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组、检察业务管理监督办案组、刑事检察办案组、政治部、综合保障部五个内设机构,为司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打好基础,促进了办案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我县发展取得新成效

  制定措施保障精准扶贫。一是组建由党组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驻村帮扶工作机构,精心制定方案和措施,保障精准扶贫。二是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做到“人员到位、精力到位、经费到位、时间到位”,通过措施见成效。三是因户制宜制定帮扶措施,进行“一对一”精准帮扶,多次深入帮扶村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实地调研,细化帮扶措施,强化帮扶工作常态化。四是全力争取资金,为民办实事。经多方筹措,我院为舍科村争取到10万元的扶贫资金,全部注入村集体的合作社启动资金;与水利局协调,为舍科村争取到29.5万元的打坝资金,201710月工程已顺利验收。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111163人,不批准逮捕5977人,提起公诉172239人。二是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市院指定我院审查起诉的方山县涉黑案在交城影剧院顺利开庭,历时十五天,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7人,认真做好交城四达会馆非吸案件的后续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信访稳控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把“四个到位”落到实处,为十九大胜利召开保安全、保稳定。二是加强涉法涉诉改革工作,共接待116人次,受理案件44件,受理县政法委、县人大交办案件4件,司法救助25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取得新进展

  主动创新监督环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报告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司法体制改革、刑事法律监督和民事案件执行监督等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得到了县委、县人大的高度重视。县人大对我院开展了刑事法律监督和民事案件执行监督专题调研活动,通过听取我院的专题报告,提出了创建政法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的意见,为强化我院法律监督工作创新了环境。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一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人、撤案33人,依法追捕7人、追诉6人,纠正漏罪8件,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2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24件。二是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件,共提出抗诉44人,法院全部采纳抗诉意见。三是落实《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办法》,坚持“同步、全程、完整”命案介入侦查工作机制,介入命案3次。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一是推进民事检察一体化建设,开展“基层推进年”专项活动,不断拓宽监督范围,重点监督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离婚财产分割等案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超期审理、送达违法等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31件,法院采纳31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案件10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0件。二是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启动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督促程序,立案行政公益讼诉案件4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三是坚持穷尽调解原则,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办理和解、撤诉等息诉案件5件。四是深入开展“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通过互联网实现对涉农资金的有效监管,积极组织全县涉农单位3960余名报备员参加阳光百姓工程网络平台培训会。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一是推进执行监督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共监督纠正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46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并被采纳13件,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人,办理控告举报申诉案件3件,对司法局提出的收监执行提请审查2人。二是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对财产刑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或不当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并纠正28次,督促执行财产478734.04元,发出检察建议4份,着力解决财产刑执行中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涉案财物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三是继续做好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对社区矫正罪犯监管违法或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并纠正34人次。

  四、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检察公信力取得新提升

  进一步加强综治和法治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十九大期间信访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全年无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送法入园、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着力推动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力度。一是继续加强检察职能宣传,与传统媒体深度合作,打造交城检察新媒体平台,利用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媒介,宣传检察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共发布信息300余条。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保障律师和当事人权利,共接待律师40件次,复制卷宗1533册。三是大力推进“阳光检务”。通过设立检务大厅、案件信息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阳光检察,不断拓展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

  进一步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一是提高远程提讯、接访视频系统的使用率,先后投资50余万元对涉密机房和不间断电源进行升级改造,配合上级院排查“永恒之蓝”勒索病毒,防止分级保护系统服务器及计算机免受病毒威胁二是在办公楼外安装电子大屏,定时开展检务宣传,配合我县开展“六城同创”创建工作,全力推进“阳光检察”。

  各位代表,2017年,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我院被评为“交城县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公诉科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科”,被吕梁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公诉业务考核先进集体”,被交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平安交城建设特别贡献奖”,被交城县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评为“交城县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7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交城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美好生活的需要和期盼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检察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充分,刚性监督措施有待探索三是司法办案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司法办案理念还不完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四是智慧检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存在短板,检察职能宣传工作滞后。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安排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8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重点,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进“法律监督精准化、检察改革系统化、检察管理精细化、队伍建设精英化、检务保障科技化”建设,为我县经济转型、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实施政治兴检。把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统揽检察工作,着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坚定不移实施服务兴检。围绕全县十三五经济规划,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积极服务保障全县精准脱贫,促进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检察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将公益诉讼置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大局中抓谋划抓推进。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良法善治。

  三是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实施履职兴检。扎实推进平安交城建设,以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露头就打”的原则,坚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的方针,出重拳、下重手,依法快捕、快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贷、插手民间纠纷等10类黑恶势力犯罪,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打击和惩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活动,提高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水平,探索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是坚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坚定不移实施监督兴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带有全局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监督,不断改进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和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探索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措施,提升建议质量,协同外部监督,促进柔性监督取得刚性效果。

  五是坚持以人工智能、大数据运用为引领,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坚定不移实施智慧兴检。推进信息化建设与传统办案模式相融合,配合县政法委积极推进我县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同时利用检察专线网络、网上办案系统,开展远程提讯、网上开庭、无纸化办公等工作,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补齐公共关系建设短板,建立交城检察新媒体中心,加强“交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建设,致力于原创微信的推送,加强社会互动,讲好检察故事,更好地接受监督。

  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定不移实施素质兴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改进作风。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紧紧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关键环节,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的使命艰巨而光荣,人民的期待殷切而厚重。检察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励精图治、砥砺奋进,走好新征程、创造新业绩,以新的精神风貌和奋斗姿态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交城、活力交城、宜居交城而不懈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1、员额检察官: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精简检察官人数,总体按中央政法专项编39%的比例确定检察官员额。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2、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3、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类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实施。

  4、追加逮捕:是指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涉案的其他人员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应当采取逮捕措施,但是公安机关没有对其提请批准逮捕的一种现象。

  5、追加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涉案的其他人员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提起公诉,但是公安机关没有将其移送审查起诉的一种现象。

  6、智慧检务: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是实现检察工作全局性变革的战略转型,也是影响深远的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重大革命。

  7、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适格主体不提起公诉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或无法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8、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2014年以来,我院相继开通了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和“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我院工作动态、相关案件办理情况,与“粉丝”开展互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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