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郑某和韩某,两人是同案犯也是同乡,面对刑满释放即将重返社会的他俩除了高兴还有些忧虑,自己的家远在千里之外的山东,自从关押后都没有亲友前来探望,几次写信回家也杳无音讯,现在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想买张回乡的车票都成了难题。
交城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在进监检查时发现郑某情绪异常,通过谈话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汇报分管领导,经与县民政局联系,得知此类情况可以向民政局申请补助,我院驻所检察官马上准备需要的材料送到民政局,第二天就领到了每人200元的回乡补助款,此时离两人释放只有两天时间了。在我们将这个消息告诉郑某和韩某时,两个大男人都激动的留下了眼泪,不停的说谢谢检察官,谢谢检察官。在刑满释放当天,我们亲自将钱送到了郑某和韩某手上,两人拉着我们的手说:“真的谢谢你们,如果没有这些钱,我们怎么回家啊。我回家后一定老老实实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再不做犯法的事了。”
二O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